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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 号)文件精神,在学校1020日下发成果申报预备通知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

2.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等奖获得者历届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与人,成果特别优秀,各单位限额申报1项。

二、申报类型与要求(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 《汇总表》(纸质+电子)将单位负责人签章后,于1029日前报送我处。该表一经上报,负责人信息则不允许改动,其它内容以最终《申请书》为准。

2. 《申请书》以及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请115日前上报,学校将按各单位报送的《汇总表》名单接收申报材料。

四、成果评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统筹兼顾不同领域,择优遴选。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8462525

  箱:gjs@wfmc.edu.cn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 号)

2. 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

3. 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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