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 号)文件精神,在学校10月20日下发成果申报预备通知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
2.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或历届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与人,成果特别优秀,各单位限额申报1项。
二、申报类型与要求(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 《汇总表》(纸质+电子)将单位负责人签章后,于10月29日前报送我处。该表一经上报,负责人信息则不允许改动,其它内容以最终《申请书》为准。
2. 《申请书》以及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请于11月5日前上报,学校将按各单位报送的《汇总表》名单接收申报材料。
四、成果评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统筹兼顾不同领域,择优遴选。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8462525
邮 箱:gjs@wfmc.edu.cn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 号)
2. 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
3. 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