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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0

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实践教学单位:

为充分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成果,促进成果在学校各专业、各课程间的交流与应用,提升成果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推动力。根据《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17〕14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历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在研项目及往届延期结题项目,已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取得《申请书》确定的研究预期成果,达到《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办法》规定的结题验收条件,即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

    1.项目主持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材料。

    2.各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初评,对达到结题要求项目上报学校参加结题评审。

    3.学校对申报结题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发布结题结论。

    4.学校对通过结题项目成果材料予以公布。

    三、材料要求

    1. 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3份)。

    2. 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总结报告(一式1份,装订成册),内含以下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

(2)项目研究成果材料。包含正式发表论文、会议论文、著作、教材、实验指导书或讲义、教学软件、电子课件、奖励、报道、研究报告、人才培养方案、规章制度、应用范围及成效证明等支撑或旁证材料,要特别注重反映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校内、省内、行业内)对教育教学改革产生的推动作用,具有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的证明。 教材、讲义等正式出版的实物证明材料列入研究总结报告目录,不需装订,单独提供。

    (3)其他材料。

    3.《潍坊医学院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意见汇总表》(一式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放入“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文件夹内上报。

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结题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四、结题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研究项目过程管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如存在到期课题无故不参加结题评审‚延期课题未通过结题评审情形,将由学校终止该课题研究,废止该课题,收回未使用课题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各级教学研究课题。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8462525

联系邮箱:jpzx@wfmc.edu.cn

联系地点:学校办公楼730室

  

 

附件:1. 潍坊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2018版)

       2. 潍坊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意见汇总表

       3. 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办法 (潍医教字〔2017〕14号)

    

附件下载.zip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1月14日